各位老师、辅导员:
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掌握经管分院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的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校历及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定于第9、10、11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李德明
副组长:徐家骅
成员:包亚玲、张成玮、王霞、郭淑娟、李敏、窦仁伟
二、检查时间
2013年10月28日
-11月15日(第9、10、11教学周)
三、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分为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0月28日—11月2日)以教研室自查的方式进行;第二阶段(11月5日—11月15日)由分院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抽查进行。其中学主要抽查分院教师教学听课情况,具体时间为10月28日—11月15日。
四、检查内容
1、实验、实践教学,重点检查实验、实践类课程教学计划、大纲、教学日历的制定情况。检查各专业是否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实践、实验教学以及期中实际完成进度。检查实验、实践类课程开课质量,实际效果。检查实验室安全制度标示,学生实验守则制定情况。检查学生实验报告完成及保管情况,教师实验指导书内容。
2、理论教学文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教学进度、内容及多媒体课程是否符合授课计划。
3、教学秩序,检查教师有无随意停、调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现象。
4、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学风状况。
5、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
6、组织召开本系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了解和掌握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针对师生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7、为提高任课教师授课质量,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学习,请各教研室要组织好听课、评课活动(以此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8、分院检查小组成员将不定期针对各位老师教学听课情况进行抽查。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 针对无故旷课的学生我们将根据《万博学院学生手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第九条“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考试,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考机会”。
2、针对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累计四次无故旷课者,学院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3、针对教师无故迟到、早退者,将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本年度考评、晋升资格。
各位老师、辅导员请务必要高度重视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自身教学管理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并对教务处教学检查做好配合及协助,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经 管 分 院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