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6〕25号)文件要求,决定对我校在研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21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项目。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具体检查验收项目名单参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1、二级院(部)须汇总报送的材料:
(1)各类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
(2)已结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展示、支撑材料;
(3)延期申请;
(4)院(部)整体执行情况报告。验收材料模板见附件。
2、整体执行情况报告主要内容:
(1)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产教融合和服务社会方面主要成效。
(2)在推进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教学改革、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方面主要成效。
(3)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主要成效。
(4)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主要成效。
(5)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主要成效。
3、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5月10日下班前将项目检查验收材料和整体执行情况报告,由各二级学院(部)汇总发送至邮箱:82070326@qq.com;纸质材料同步报送至质量监控办公室程璐老师处(图书馆大楼322办公室)。
附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4.zip
质量监控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