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室: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培养我院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引导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鼓励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专业学习、社会实践活动、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经学院研究,决定进行2024届“万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优秀毕业生
1、评比对象:2021级学生;
2、评比比例:各班级按毕业生人数的3%评选,不足1名的按1名评。
3、评比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德、智、体全面发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可评为“优秀毕业生”;
(2)对具备上述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评选:
①在校期间曾多次获得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
②曾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③各科平均成绩优良并长期担任学生干部,工作出色者;
④各科平均成绩优良并在文体比赛及其他各类大赛中对学院有突出贡献者;
⑤各科平均成绩优良,并在其他活动中有显著成绩,获得院内外好评者。
二、评比程序
1、各二级学院、班级要严格按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进行评比,提出初选名单。
2,并将初审名单结果报学工部汇总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3、最后由学工部统一汇总后报学院批准。
三、评选要求
1、各分院(系)、班级要坚持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严禁搞不正之风。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在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以及不按规定缴纳学费或有补考课程者一律不得参加评选;
四、评选时间
1、评选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4月19日;
2、请各分院(系)将推荐表和评选结果报表(纸质报表及电子档)于4月19日下午15.00送报学工部
特此通知
附件:
1、万博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报送).docx;
万博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