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关于追授曹鹏、洪志文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皖教秘思政[2012]38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追授曹鹏、洪志文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教思政[2012]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高度重视,组织广大学生认真学习,积极弘扬雷锋精神,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教育部关于追授曹鹏、洪志文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
教思政[2012]6号
2012年4月25日,长安大学建筑学院2011级学生曹鹏、洪志文为救1名落水同学,不幸遇难,献出了年轻宝贵的生命。
曹鹏,洪志文同学在紧急关头,不怕牺牲、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大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在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起热烈反响。他们是学习弘扬雷锋精神的优秀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典范。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教育部决定追授曹鹏、洪志文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组织广大学生向曹鹏、洪志文同学学习,学习他们忠于祖国、热爱人民的赤子情怀,学习他们临危不惧、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关爱他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要把学习曹鹏、洪志文同学先进事迹的活动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提高道德认知、促进道德养成、投身道德实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争当诚实守信的模范、奉献社会的模范、促进和谐的模范。要深入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和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科学总结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进一步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