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万博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西路1号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1 |
630801 |
电子商务 |
3 |
60 |
2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 |
80 |
3 |
690306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3 |
80 |
4 |
540501 |
建设工程管理 |
3 |
200 |
5 |
6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3 |
80 |
6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3 |
60 |
7 |
630903 |
物流管理 |
3 |
60 |
8 |
630701 |
市场营销 |
3 |
80 |
9 |
540502 |
工程造价 |
3 |
80 |
10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80 |
11 |
610102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60 |
12 |
540104 |
建筑室内设计 |
3 |
80 |
五、报考条件
1.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皖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村两委干部、新型职业农民。
2.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或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的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已经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扩招报名。
六、报名流程
1.取得考生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5月28日10:00至5月31日16:00或6月11日10:00至6月17日16:00,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履行报名手续,并于6月19日-21日工作时间,到报名点领取《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取得考生号。
2.院校网络报名。考生凭《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上的考生号和身份证信息于6月22日—7月4日期间,登录我院招生网报名系统选择报考专业。
3.资格面审(6月22日-7月4日)。院校报名成功后,考生持身份证及《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户口簿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交)到学校进行报名资格面审,面审通过发放《万博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测试准考证》。
七、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6月22日-7月19日。(考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参加测试须携带的材料有: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八、考试科目
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方式:面试。
2.测试分值:300分。
3.测试内容:考生职业技能,考生职业适应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态等。
4.面试方法:学院组织考官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考官提问、考生现场操作或解答(含职业兴趣、才艺或作品展示)的形式,由考官集体评分。面试时间为每人不超过10分钟。
九、考试地点
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合肥市高新区创业西路1号
十、录取规则
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学院实行“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所有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或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拟录取结果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录取通知。 2.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十一、学籍管理
学制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注册后,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由学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学费标准
免收报名费,学费按安徽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十三、学习形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社会人员实际,单独编班,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创新教学组织方式,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改革。搭建学分银行,实现学分认定、积累与转换,分阶段完成学业,满足社会人员个性化学习需求。
十四、教学总课时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需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合计2000学时内。
十五、毕业证书
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六、奖贷助补免措施
扩招学生享受同等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其他各类人员可以根据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助学资助或学费减免、带薪就读等待遇(具体标准按国家下发政策为准)。
十七、其他须知
1.2019年7月20日前公示预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后,通过我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2.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其他院校并被录取。
3.2019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4.毕业生在落户、就业、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5.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院扩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政策负责解释。
十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316726、65334292
电子邮箱:wbc
wbc.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wbc.edu.cn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wanboedu
官方微信:wbc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