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万博科技职业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及时、准确、有效地发布有关信息,更好地宣传报道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在发展中取得的优秀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制度
(一)主要任务
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准确、主动、及时地向社会介绍学校的重大方针及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舆论,树立良好形象。
(二)主要内容
1.介绍学校重点工作,包括制定的学校发展规划及执行情况和进展。
2.向社会介绍学校所取得的成绩以及新举措等。
3.发布学校接受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种检查和评价的结果。
4.就社会关注的学校热点问题(如成就、教学、科研等),阐述学校的主张,及时、准确、客观地说明有关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解决问题的进度和结果。
5.针对社会对学校所产生的误解、质疑、不实之词或舆论突发事件,通过及时向媒体(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发布权威信息,释疑解惑,澄清事实。
6.发布其他需要通过媒体告知公众的重要信息。
(三)组织与分工
学校新闻发布实行归口管理,一口对外。宣传部为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校内外的新闻宣传工作由宣传部协调安排。校内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确定一名干部为信息员,加强与宣传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提供本部门宣传素材,审核相关新闻宣传材料,协助安排相关采访活动等。
(四)工作程序
1.校内各单位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发布任何形式的新闻信息须提前向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以供审核备案。
2.严格按照学校新闻发布的要求发布新闻或信息。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校外新闻媒体到校采访的相关规定,未经学院领导批示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记者的采访。经同意接受采访时,不得擅自提供学校尚未公开发布的有关政策、文件和信息,避免出现报道偏差和失误,并安排学校专人陪同采访联系相关事宜。
3.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应及时向学校宣传部报告情况,并迅速将第一手资料通报宣传部,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新闻报道。宣传部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提供材料,反映情况。由校领导及时形成决定,做出答复,并由宣传部对内对外进行发布新闻或信息。
4.校内日常新闻采取分级负责机制。重大校内新闻需由宣传部分管领导审核把关、负责,其他新闻稿件需由新闻事件部门负责人与宣传部负责人共同审核把关、负责,由宣传部具体工作人员发布。
5.注重时效,实事求是。 学院新闻的采写应根据事实求是的原则,禁止夸大、失实、污蔑等具有倾向性的态度,在保持客观性的前提下,要求校级重大新闻需在2个工作日以内完成,次要新闻需在3个工作日以内完成。
6.严肃纪律,违者必究。新闻宣传工作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封锁消息,不得推诿拖延,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违规者,按事件后果的严重程度追究责任。
二、新闻采访及重要活动报道管理制度
(一)新闻采访管理制度
宣传部负责受理、协调和组织新闻媒体对学校的采访。在接受媒体的采访申请及采访提纲后,由宣传部转至相关部门同时报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
1.对校领导的采访,由宣传部报请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根据采访提纲,由相关部门提供素材,宣传部组织实施。采访新闻稿由宣传部报校领导审定。
2.对校内各部门的采访,可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送宣传部备案,所发新闻稿应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审定。
(二)重要活动报道管理制度
1.凡属学校举办的国际以及全国性会议、校领导出访、重大事件宣传活动等重要报道,需经分管校领导或院长批准后,由宣传部具体协调落实,校内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2.凡校领导参加、由校内各部门举办的全国性工作会议或活动,宣传内容和活动安排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由宣传部协商有关报道工作。
3.校内各部门的一般性工作会议和活动,由各部门负责宣传策划并组织报道工作。
4.校领导参加外单位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时发表讲话,遇有新闻报道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有关背景材料提供给宣传部,以便组织宣传。对外报道口径由宣传部报主管校领导确定。
(三)有关媒体采访报道的下列情况需向宣传部备案
1.邀请校外媒体到学校相关部门采访报道的。
2.校外媒体要求学校相关部门接受采访报道及提供稿件的。
3.校外媒体要求学校相关部门提供帮助或收取费用的。
4.校内外媒体对学校相关重要策划报道或组织新闻发布会的。
三、新闻宣传稿件审核制度
(一)重要稿件送审制度
涉及到学校全局性工作内容的重要新闻、典型报道或校领导重要讲话等稿件由宣传部负责报送分管校领导审查。校内各部门会议和活动的新闻稿件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然后由宣传部审核后统一发布。对尚未出台的政策以及未经核实的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
(二)涉及以下内容的稿件,需事先报宣传部备案
1.校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新闻报道,未公开发表过的讲话、图片、音像资料等内容。
2.校领导参加并讲话的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新闻稿件,重要突发事件的新闻稿件。
3.校内各部门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和宣传的需要,向校外媒体提供的新闻稿件。
4.拟在社会重要媒体发布的新闻稿件或消息。
四、新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一)新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遵循的原则: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维护学校稳定;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信息需求;坚持及时准确,积极引导舆论;坚持公开透明,做到开放有序;坚持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
(二)事件发生后,由校领导在第一时间集体决策,制定相关应急方案,统一对外宣传口径,安排部署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三)宣传部要保持同主流媒体记者的良好沟通,强化对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引导媒体记者对突发事件处置过程的正确理解。回答应简洁明了,在采访中要占据主动,坚持提供正面的信息,对任何错误信息都要迅速澄清,避免发布可能引起断章取义或曲解的言论。
(四)事件发生后,宣传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定专门负责人、联络人及联络方式,确保联络渠道畅通。
(五)在校领导统一领导下,宣传部负责收集和跟踪校内外有关突发事件的报道情况,及时分析并确定报道口径,并组织召开相关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拟定对外发布的信息。
(六)实行媒体采访登记制度。
(七)院报、广播台、校园网统一发布正面权威消息,及时报道事件动态和处置进展情况,引导师生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正面舆论氛围。
(八)密切关注网上负面和衍生报道信息,必要时可组织人员开展有效的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对网络出现的恶意攻击学校,散布谣言和虚假消息,严重妨碍事件处置等有害信息,相关部门要及时封堵和删除。
五、宣传物料制作规范流程及审核制度
(一)常规宣传物料制作流程及审核
1.提交采购单。各部门制作活动所需物料需向宣传部提交采购单备案,采购单应包括材料用途、制作材料、制作内容、数量尺寸、预算价格、预计工期等内容,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字确认。
2.制作。美术编辑根据实际内容及材料用途设计制作样稿,并与需求方交流设计思路。
3.定价。项目通过后,美术编辑负责联系2-3家厂家进行询价,综合性价比后,将询价结果上报宣传部负责人进行确认。
4.审批。将美编设计样稿及费用信息报分管校领导审核确认,进一步完善、校验设计作品。
5.发排制作。由确定的厂家提供产品小样,经宣传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无误后方可发排制作成品。
6.监控跟踪。对厂家提交的成品仔细检查,包括质量、内容、颜色、尺寸、数量等,如发现问题应拒绝签收,并上报宣传部负责人进行交涉解决。
7.责任处罚。若成品存在质量问题,按照合同规定对厂家进行相应处罚;我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如在翻译校对、设计、印刷方面存在工作失误,对各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通报。投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处罚加倍(视情节轻重)。
8.交付使用及回收。合格成品及时交付所需部门使用,使用完成后该部门应及时将可回收的宣传物料送至宣传部,由宣传部检查无误后回收至库房。
(二)院报编辑部工作流程及审核制度
1.组稿。由宣传文案负责组稿,组稿是宣传学院中心工作,反映校园文化的必要步骤,是保证校报质量的重要环节。
①了解学院中心工作,了解教学科研动态,了解学生工作新动向,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况,制定选题计划,并重点组织好学院重大事件报道和相对固定栏目下的每期稿件。
②根据选题计划,联系各相关部门和系部,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的反映工作中的新举措和经验做法。
③发挥大学生通讯社的作用,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从学生的视角策划专题报道。
④注意突出学院中心工作、系部特色、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和精神风貌。发挥新闻报道的宣传功能、舆论导向和教育功能。
2.选稿。选稿件必须遵循真实性原则,要尽到核实责任,报道力求客观、准确。
①对于院级重大新闻、影响广泛、形式新颖、符合出版要求的稿件优先选用。
②选稿要尽量注意部门之间、系部之间的平衡,注重点面结合,及时反映学院各方面工作及取得的成绩。
3.编稿。编稿是责任编辑的基本工作,最能体现编辑劳动的创造性。一般应包括内容编稿和形式编稿两个方面。
①内容编稿:责任编辑必须在遵循新闻事实及其规律的前提下,凭借自己的业务知识优势,对原稿内容,要进行新闻事实的核对,对文字表述、逻辑结构等方面进行加工润色,力求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彰其特色,美其文字。
②形式编稿:责编必须严格按照本报编排规范进行编务加工,对决定刊发的每一篇稿件的文字、标点符号、数字使用、法定计量和编排技术等,都必须按国家标准和本报编排规范进行统一。
③责任编辑要认真编好每一条新闻信息,从标题的制作、立意、到具体行文要力求增强可读性。从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上,安排每一个版面。
4.审稿。本报实行严格的审稿(三审)制度。美术编辑对稿件进行编辑后,交主编、编委会副主任审改、编委会主任审定确认。
①主编要了解学院工作全局,执行院领导的指导性意见,对送审的全部稿件进行整体把握和调度,严格把好“政治关”、“文字关”,提出修改处理意见。
②稿件严格经过三审以后并由编委会主任最终审定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印刷流程。
5.发行。
①院报实行月刊制,即一月发行一次,在正常情况下当月院报应在次月15日之前完成编辑工作,如遇其他重大事件或紧急事件可适当推迟。
②印刷完成后由宣传部、大学生通讯社负责尽快发给学校领导、老师、学生阅读。
六、新媒体运营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万博科技职业学院新媒体发展的服务和管理,满足师生、校友及公众对新媒体信息的需求,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展现学校形象、发布新闻信息和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文所指新媒体范围包括网络、手机等新型传播媒介,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人人网、APP、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平台。
2.新媒体账号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建立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因工作需要在提供相关服务的新媒体平台上开设账户和发布内容的院系、部门,无论是否得到平台认证,均须在创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宣传部申报备案。
4.备案时,院系、部门提交的内容应包括建立部门、发布平台、账号名称、创建时间、发布内容、后台管理队伍信息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账号名、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宣传部备案。
6.已开设运营的账号,请补充填写并于本办法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备案信息。
7.建立新媒体平台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发布单位必须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预判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
8.各院系、部门要对新媒体账号及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必要时实行24小时监控。如发现有损学校声誉等不良信息,要及时与宣传部联系协商处理,必要时向单位主管校领导汇报。
9.宣传部于每年年底,对备案的新媒体账号进行年检,将运行情况通知各单位并上报院领导。
10.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新媒体账号,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运行,并追究责任。